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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04-12 17:32    点击次数:126

中国诗歌报(中诗报),让诗歌温暖人生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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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歌需要留白,这样才能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,让诗歌更有意味和余韵。所谓“言有尽,而意无穷”,正是这个道理。那么,如何在诗歌中留白呢?其实方法有很多,但其中一种是从叙事逻辑出发。以博尔赫斯的《一八九一》为例,这首诗通过不断变化的情绪展现,把讨债(复仇)前的紧张感和压抑感表达得淋漓尽致。

诗中描述了一个复仇者的心理变化:从怡然自得、对谁都不瞧一眼的放松自信,到喝了酒后眼中留着旧恨宿仇的愤怒,再到蹩脚的吉他折磨着耐心的不耐烦,最后步子踉跄而自己还不知的状态。当他摸索背心小襟里的匕首柄时,已经非常愤怒了,准备去决斗。当他到达仇人家时,仇人在家,门开着,仿佛在期待着他。那接下来将会是怎样的一种刀光剑影呢?这首诗到此戛然而止,留给读者去想象。

尽管没有明确结局,但可以推断得出,这是一个非常惨烈并且有影响的结局。因为旧恨宿仇,不是平常可解,大概是要付出生命与鲜血。而结局大概率是去讨债(复仇)的他死了。首先,他心绪不稳,步子踉跄而不自知,这种状态跟人决斗,吃亏的可能性很大;其次,他的仇人对他太熟悉了,知晓他的弱点;第三,内室的门已然开着,仿佛在期待着他,说明他的仇人胸有成竹,一点都不害怕。当然,也有可能愤怒的他实现反杀,成功复仇。总之,最后的结局造成了影响。

现在回过头来看开头:“我刚瞥见他就已找不到他:”,这是第一人称的视角。第一人称是不能站在全知视角来描写的,但后面对复仇者的描写,是全知视角,那说明后面的事情是“我”听到的。如果复仇者只是在街头喝了酒,然后去仇人家,最后又什么事都未发生。那么这就不值一提。只有爆炸性的事件,才会口口相传。传到“我”耳朵中的时候,“我”才想起那个“我”在人群中惊鸿一瞥的人:穿着一身像样的黑衣服,戴了跟大家一样的围巾,窄窄的额头,稀疏的胡子。这个人物很普通,一眼之后,很难再回想这样的人。但是,当他制造出了爆炸性事件后,那又不一样了,“我”便会想起了他。这些都暗示了,他的复仇在最后造成了是一个轰动性的、有影响的结局。(出自熊焱文学书房)

一八九一

博尔赫斯

我刚瞥见他就已找不到他:

穿着一身像样的黑衣服,

戴了跟大家一样的围巾,

窄窄的额头,稀疏的胡子,

走在黄昏的人群里,

怡然自得,对谁也不瞧一眼。

在石头街的街头,他要了

一杯巴西的甘蔗酒。老习惯啦。

有人对他喊再会。他没有理睬。

眼睛里还留着旧恨宿仇。

又一条街。一曲米隆加

飘出了一户庭院。那些蹩脚吉他

总是折磨他的耐心,然而他

却已步子踉跄而自己还不知。

他伸手,摸索背心小襟里

那把匕首的牢靠的柄。

他要去讨一笔债。不远啦。

再走几步,这条汉子停住了脚。

门道里有一朵牛蒡开出的花。

他听见了水桶撞上井沿

以及他太熟悉的嗓门声音。

他推那内室的门却已然开着

仿佛正在期待着他。今晚上

说不定人家就不让他再活命。

王央乐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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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诗歌的语感?

熊焱文学书房

如果把一部经典小说进行分行,那是不是就成为了叙事诗?如果把一部经典哲学进行分行,是不是就成为了哲理诗?如果把抒情的散文进行分行,是不是就成为了抒情诗?

答案当然是否定的。因为每一种文体,都有自己的语感。尽管今天文体的边界在不断打破,但是仍然有自身语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。

所以,语感是诗歌区别于其它体裁的重要特征。那么,什么是语感?我尝试着给它下一个定义,语感是词与词、句子与句子、段落与段落之间的节奏、气韵与气息,是作者对于语言的文学敏感度,也是作者把握语言有效表达的分寸度。

在阅读中,我们会发现,有的诗句子长,有的句子短,有的豪迈雄浑,有的婉转轻灵,有的简洁干净,有的迂回绵长……这些都取决于作者的语感。

这是出自于上下文的语境需要,比如你要表达悲伤之情,那你的语言就不适合呈现轻快、明亮的调子。

有时候,同样是一句话,出现的断句、分行不一样,语言的节奏和气韵又大为不同。同样的一句话,表达得顺畅是一种气韵,表达得滞涩又是另一种气韵。

体会诗歌的语感,重要的是要体会字里行间的那种意味、意韵。所谓言有尽,而意无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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